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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潼姜寨村落遗址:发现与发掘——姜寨遗址的发掘
发布时间:2023-04-12     作者:   来源:学习强国西安学习平台   分享到:

姜寨遗址的发掘从1972年4月开始,至1979年11月结束,历时8年,前后进行了11次发掘,可以分为四种情况,也就是四个时段。

1.抢救性发掘:第1至第3次发掘,属于抢救性发掘,主要是对平整土地破坏的地段进行抢救清理,发掘区位于整个遗址的东部,从1972年春至1973年夏实施。考古队进驻后,首先制止了平整土地继续破坏遗址的行为,同时对整个遗址进行了勘查和测绘,发现遗址总面积约5万平方米,除自然和人为的破坏部分及遗址边缘区外,残存面积2万多平方米,但遗址中心或灰层集中区保存基本完好。文化层厚度一般都在1—2米之间,最厚处达4米左右,遗存内涵相当丰富。3次共开探方62个,其中第1次计开探方13个,第2次发掘开探方16个,第3次开探方33个,发掘面积近1730平方米;发现和清理了墓葬113座,其中第1次45座,第2、3次67座,横穴式陶窑1座,房址17座,窖穴74个,壕沟2条,其中除了9个窖穴、1座墓葬属于龙山文化外,其余绝大多数属于仰韶文化。出土遗物有石、骨、陶、蚌等生产工具和生活用具共1300多件,还有骨珠8721颗。在1973年春的发掘中,西北大学历史系考古专业的25名师生近水楼台先得月,也参加了发掘。

正如半坡遗址一样,壕沟是聚落里最明显的遗迹和界限,其中的这2条壕沟互不连接,二者之间留有缺口,壕沟以西是居住区,发现大批房址、灶坑、灰坑(窖穴)及瓮棺葬,壕沟以东是一处基本完整的墓地。而且所发现的房址门向均朝西开。这些遗迹和墓葬从其所在层位及自身特点或遗物特征来看,均属仰韶文化半坡类型,同时还发现了少量的客省庄第二期文化遗存。

2.主动性发掘:姜寨遗址的发掘,在20世纪70年代初是一件大事,特别是姜寨遗址第1次和第2、3次发掘的成果在《考古》杂志发表后,很快引起了国内外学术界的高度关注,国家文化部文物局和陕西省文化局也特别重视。因此,在抢救性发掘结束以后,考古工作并未停止,从1973年秋至1974年冬,接着进行了3次发掘,即第4次至6次发掘,共发掘面积6075平方米。第4次发掘主要是在继续发掘遗址东部的剩余面积的同时,试掘遗址的北部和西部。东部面积基本全部被揭露,加上前两次发掘的情况,共发现房址22座,其中大型房址1座(F1),中型房址2座(F117、F29)及小型房址19座,这些房址的附近大都分布着窖穴和瓮棺葬。

考古人员在对遗址北部和西部进行试掘时,发现北部的房门向南开,西部的房门向东开,加上此前发现的东部房门向西开,整个遗址的房门隐约有向中间聚合之势。因而,第5、6次发掘主要是大面积发掘北部和西部,同时试掘南部。果然在北部和西部发现大批房址、窖穴、瓮棺葬及圈栏、壕沟(HG3)、陶窑等。而且在北部、西部及西北部分别发现了1座大型房址(F47、F53、F74),在大型房址附近也都分别分布有中、小型房址及其他设施。同时发现南部的房址门向北开。至此,所发掘的整个遗址的东、西、南、北四个部分的房屋建筑都向中部开门,分布规律相当清楚。从地层及出土遗物来看,它们是基本同时的各项建筑设施,可以确认都是同属一个原始聚落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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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房址F47(巩启明提供)

3.渐进式发掘:姜寨遗址的发掘,具有戏剧性,似乎是按固定的套路在按部就班地进行,其结果也像是规划好的一个一个地不断涌现。自第7次发掘至第10次发掘,从1975年春开始至1977年夏结束,共发掘面积5410平方米。由于此一时期遗址的基本面目已经显露,发掘目标也比较明确,因而基本上是按照目标一步一步进行。

第7次发掘主要是正式发掘南部,试掘中部。发现南部的建筑遗迹整齐划一,房屋门向全部朝北开,同样发现1座大房子(F103),同时发现1条壕沟(HG4)。而且在中部试掘中发现了一批较晚时期的墓葬,与周围的大量房址分属不同时代。

至此,整个遗址区的面貌基本上明确了,五个居住区分布在壕沟与临河构筑的防护带以内,东、西、南、北及西北五个方位分别有1座大型房屋,大房子的周围分布着若干中小型房屋,其屋门的方向都朝向中央。这就是说,五个方位的五个建筑群,既是独立的群居单位,又是某个中心聚落的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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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潼姜寨第一期聚落遗址分布图(考古报告)

然而,考古队结合半坡遗址的聚落形态,作为氏族公社的组织形式,各自的住地应有对应的墓地,如今居址有了,那么墓地呢?于是开始了第8、第9次发掘,主要是继续发掘南部和中部,试掘东北部,以寻找墓地为目标。果然在南部偏东壕沟(HG4)以外即整个遗址的东南部发现了一片墓地,在东北部即公路以东也发现了一片墓地。从地层及随葬品和葬式判断,这两片墓地与第1、2次发掘发现的东片墓地基本相同,而在中部发现的大批墓葬,其葬式、随葬品都与其他墓地不同,确知中部是较晚的一片规模庞大的公共墓地。同时于中部发现大片明确的地层叠压关系,对整个遗址的文化分期具有重要意义。第10次发掘是继续发掘东北部,确定了东北片墓地的范围大小,发现其与东片墓地互不连属。

4.探索性发掘:经过前10次发掘,姜寨遗址的范围、布局基本上搞清楚了。第11次发掘在1979年2月至11月进行,继续发掘东南部和中部,发掘面积3386平方米。主要是确认并且探明中部区域是否还有其他的设施,通过发掘除了确认东南片与东片墓地是各自独立的关系外,在中心广场上并没有发现任何重要设施,但在其西部发现了两条道路,均为东南—西北走向,路面是用黄土和料姜石混合铺垫的,道路侧畔还发现了2处牲畜夜宿场。

通过考古队的11次科学发掘,对整个遗址中心区进行了全部揭露,依据《姜寨》报告所记,发掘总面积达17084平方米(与巩启明《主要收获及其意义》一文说16580平方米,实际合计16601平方米,有一点出入),加上局部钻探面积合计2万平方米左右。其所发现的居址、环壕、窖藏、墓地、圈栏和大批生产工具、生活用具、装饰品和生活遗留等,为探究姜寨人的生存状况提供了考古学依据。与此同时,他们所揭示的不同类型的文化层为研究仰韶文化类别提供了可靠的证据。

(来源:本文摘自西安市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编、三秦出版社2021年12月出版的《西安文化遗产辑录》第二辑,主编:赵荣、李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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