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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驶两轮摩托车,会受到哪些处罚?
发布时间:2021-07-01     作者:姬磊磊   来源:渭南学习平台   分享到:

案件回顾:6月22日晚,陕西省渭南市澄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在县城万泉街九路进行查控时,发现一男子未佩戴安全头盔,驾驶一辆黑色两轮摩托车沿街道向执勤点驶来,民警当即上前拦截检查。当民警靠近该驾驶人后,闻到一股酒味,便责令该驾驶人接受呼气式酒精测试仪的酒精含量检测,检测结果为37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询问,驾驶人肖某某持C1E驾驶证,和朋友聚会饮酒后心存侥幸驾驶二轮摩托车上道路行驶。

法律法规:肖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之规定,肖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会被处以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并处一千元罚款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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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现场(本文图片由澄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提供)

交警提示:夏季天气炎热,夜间朋友聚会增多,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不要存在任何侥幸心理。谨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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