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5月20日,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今年1月至4月,陕西为残疾人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52件、公证业务73件、司法鉴定业务42件,提供法律咨询1310次,开展涉及残疾人法律宣传活动384场次,累计帮助残疾人挽回经济损失566.55万元,减免相关服务费用2.5万元。
今年以来,省司法厅围绕配强法律服务力量、丰富法律服务内容和方式等,推出多项具体举措,满足残疾人法律服务需求。
为强化组织保障,建立制度化、规范化工作衔接机制,省司法厅联合省残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法律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完善残疾人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提高残疾人法律援助质量、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开展残疾人法治宣传活动等11个方面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为提升残疾人公共法律服务便捷性,省司法厅指导各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开通绿色服务通道,为残疾人提供无障碍现场服务,并采取预约上门、在线视频等方式提供法律服务;完成陕西法律服务网无障碍改造升级,开设残疾人维权专栏。
为优化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机制,省司法厅健全残疾人服务对象相关费用减免制度,将交通事故、医疗赔偿、家庭暴力、土地纠纷等事项纳入残疾人法律援助受案范围,优化受理审查程序;选派责任心强、富有爱心、业务能力过硬的法律服务人员为残疾人办理案件,切实保证残疾人在法律服务全流程中享受到优质、贴心的服务;组建残疾人法律援助律师志愿团队,创建残疾人法援案件“一站式调解模式”“打包服务模式”,有效提高残疾人法律援助质量。
为给残疾人提供优质公证法律服务,省司法厅组织开展“服务残疾人 公证在身边”等公益活动,用心、用情解决残疾人“急难愁盼”;指导公证机构为残疾人提供各项公证代办服务,安排专人全程服务,最大限度做到让残疾人办证“只进一扇门”;加强残疾人公证业务质量管理,从严审查不动产委托、遗嘱、赠予、继承等公证业务中申请人的真实意思表达,全力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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