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西安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人文西安  >  人文西安
临潼姜寨村落遗址:学术解析——丧葬风俗
发布时间:2023-07-04     作者:   来源:学习强国西安学习平台   分享到:

根据考古发掘的结果显示,姜寨聚落实行土坑葬和瓮棺葬。

一、姜寨第一期墓葬

姜寨第一期共发现墓葬380座,其中土坑葬174座,分属于三片公共墓地的154座,其余20座为零星埋葬;瓮棺葬206座,只有极少部分进入公共墓地,少数成群分布在房屋附近,大部分零星分布在居住区。姜寨第一期共出土尸骨328具左右。

土坑墓为长方形或方形竖穴墓,瓮棺葬为长方形或圆形竖穴坑墓。公共墓地以土坑墓为主,也有少量瓮棺葬。其中既有男性,又有女性,男性比例略大于女性;土坑墓以成人为主,也有小孩葬于其中。瓮棺葬以小孩为主,也有少数成人。土坑墓葬式主要是单人仰身直肢葬,二人仰身直肢葬、单人俯身葬、单人二次葬、二人二次葬很少。一般情况下头朝向西,或西南、西北,个别例外。

姜寨人有随葬的习俗,但数量不大,三片公共墓地共出土随葬器物590件。大多数土坑墓中有随葬品,但多少不一,而且并不以性别和年龄来区分。瓮棺葬中很少见随葬品,只在很少的瓮棺中发现有随葬品,一般为1件,最多的一座墓出土3件。随葬品以生产工具、生活用具和装饰品为主,还有一些生活遗留物,其中以陶器最多。随葬品与日常所用的器物如石斧、石凿、石铲、钵、罐、尖底瓶、细颈壶、盆、碗等一样,既有单件随葬,又有多件组合随葬。装饰品有骨珠、蚌壳、骨笄[jī]、耳坠、钻孔贝饰等,其中骨珠仅见于少数几座墓中,但数量均很可观,少则数百颗,多则数千颗,钻孔贝饰40颗仅见于2座墓中。生活遗留物除了黍米外,还有一些狗下颌骨、鹿下颌骨、猪下颌骨、猪腿骨、鱼骨。

土坑墓中没有发现葬具,瓮棺葬葬具是以常用陶器瓮、罐、钵、尖底器、盆、缸为主,一般是在瓮上扣钵或盆,少部分在罐上扣钵或盆,还有个别特殊的如二瓮相扣,或瓮上扣半截尖底瓶,或瓮上扣两个相叠的钵,或瓮上扣一盆一钵等,两两相扣成棺。姜寨第一期共出土葬具387件,约半数以上保存完好。经过专家对比,这些葬具与遗址内其他地方出土的同类器具相同,是日常用具,而并非特制。在用作瓮棺盖的盆器中,有些盆的内壁或口沿部施有彩绘,内壁一般施对称的鱼、蛙纹图案或人面鱼纹图案;盆口外沿所施彩绘一般为竖直线或三角组成的连续图案;许多钵的口沿下有一道黑宽带纹,部分黑带上有刻划符号。有些瓮棺葬盖上凿有小孔,个别小孔上还盖有一块小陶片,大部分盖上没有小孔,有的为规则的圆形,有的敲击得不规则,孔径一般在1.5—2厘米左右。个别瓮底上有直径2.5厘米左右的小孔。

二、姜寨第二期墓葬

姜寨第二期墓葬,总体上看,与第一期的类别、形制、分布状况以及葬具和随葬品基本一样,但是葬制上有明显不同。

姜寨第二期共发现墓葬294座,其中土坑葬191座,绝大部分位于遗址中部的公共墓地,有184座,其余7座零星埋葬在其他地段;瓮棺葬103座,少部分埋在公共墓地里,其余多数成组分布于墓区东部和东北部,零星分布于遗址各处。共出土尸骨2302具左右,其中189座土坑墓中出土2194具人骨架,103座瓮棺葬出土108具。

土坑墓为长方形或方形竖穴墓,圆形和椭圆形仅见个别,墓坑深浅不等(0.15—0.8米),墓葬大小不一,不见葬具;瓮棺葬为长方形或方形、圆形的竖穴坑墓,还有一种是斜坡状的凹坑。瓮棺葬具、对扣方式以及彩绘图案与第一期的几乎一样,部分盖上钻有小孔,大部分没有。在103座瓮棺葬中共发现197件葬具,约半数以上保存完好。与姜寨第一期一样,这些葬具绝大多数和同地层所出同类器相同,表明它们属于日常用具,并非专门为之制作。

姜寨第二期土坑墓葬,以多人二次合葬墓最多,单人二次葬较少,个别是同性一次合葬;也有单人次仰身葬、二人一次仰身葬、三人一次仰身葬,但数量极少;俯身葬几乎不见。尸骨头向一般朝西,向西南、西北的也有不少。施行二次葬少则2人,多则84人,其中以20人以下最为常见。多人二次葬的葬式多种多样,有的墓内将若干尸骨排成一排或数排,有的将数十个尸骨分作几层几排,还有一种大坑套小坑叠压式合葬的,也有不分排列和层次乱葬的。除乱葬者外,每一个个体放置比较规律。多人合葬墓中,往往男女合葬在一起,有时年龄相差也很大,老年、中壮年、青年、儿童均有。瓮棺葬以小孩为主,也有1/4的成人,多为单人葬,合葬墓仅见2例,一例为四人合葬,一例是二人二次合葬。成人瓮棺葬明显比第一期多了许多。

土坑墓中大多数常见随葬品,但多少不一,瓮棺葬中很少见随葬品。一次葬的随葬品多置于人骨架的脚部;二次合葬墓则一般陈放于人骨架东部或北部,系集体的随葬品,但也有专为个人随葬的如M84第二层7号人骨架子的足部东边随葬有一套绘画工具,包括带盖石研、小研棒、水杯、砥磨石各1件及赤铁矿颜料1块,定是此人生前擅长使用之物。该人应是一位原始画家。

随葬品以生产工具、生活用具和装饰品为主,还有一些生活遗留物,其中以陶器最多。与第一期的种类基本一致。

三、分析结论

根据考古报告所示,姜寨第一期、十二期公共墓地的土坑葬均有叠压和打破关系出现,说明虽然生存其间的先民处于同一时代,但在时间上还是有差异,姜寨第二期墓葬本身也存在早晚关系,早期的略晚于姜寨第一期墓,而早于姜寨第二期晚期墓。

总体上看,姜寨第二期墓葬与第一期的类别、形制、分布状况以及葬具和随葬品基本一样,葬式基本没变,但是葬制上有明显不同,组织得更加严密,埋葬规模更大,随葬品比较普遍但又有一定的规矩,而且特殊人才享有特殊的待遇等。但是随葬品尤其是细颈壶、葫芦瓶等一批彩陶的彩绘图案明显有了新的特点,既具有半坡类型的直线、三角及鱼纹的特征,又具有庙底沟类型的弧线、圆点及鸟纹的特征,所以它是介于半坡类型与庙底沟类型之间的种文化遗存。所以巩启明先生将之命名为史家类型。然而,从各种特征分析,姜寨第二期文化特点几乎完全传承自第一期,因而也有学者将之作为仰韶文化平坡类型加以研究其结论与半坡文化类型的研究结论基本一致,只是程度上有一定差异。虽然未能改变半坡类型的文化性质,但是已经显示出半坡文化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有所变化。

(来源:本文摘自西安市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编、三秦出版社2021年12月出版的《西安文化遗产辑录》第二辑,主编:赵荣、李郁)


【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版权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及时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分享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