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溺爱——一种缺乏规则的爱
发布时间:2021-04-07     作者:   来源:知乎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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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先来看一个例子。

小林一直希望别人照顾他,迁就他,赞赏他,而他却很少去理解、包容、关心别人,哪怕这样做了,他更多只是为了表现一下(内心对话是:“你看,我多么富有爱心”),难得会有真诚的关心。

他在人际关系中不太受人欢迎,无论亲密关系,还是一般性的朋友关系,往往难以维系下去,他也深以为苦。由于一定的人格魅力(外貌和谈吐),他总能吸引一些人,他喜欢这种被人呵护和崇拜的感觉,一直不愿意在人际交往上有所改变。

一般的心理咨询师容易从幼时被剥夺的角度来理解,比如父母工作忙、较自私、过于苛刻,或者不在父母身边长大等,导致他在成长过程中爱的缺失。有了这些信息,心理咨询师如获至宝,并做出起源学的解释。这种解释即满足了咨询师,也满足了来访者,来访者为咨询师是一个多么有共情特质的人而高兴,并拥有了迁怒于父母的尚方宝剑。

大量幼时缺爱的人,长大后表现得坚强、独立、有爱心,愿意付出,因此,光从幼时剥夺来理解,有时并不令人信服。临床的实践让我不断地发现,造成人际困难、个人发展受限,以及心理症状的原因,除了幼时缺爱或创伤之外,溺爱往往是一个容易被忽略的原因,有时候,缺爱与溺爱混杂在一起,更容易造成孩子的心理问题。

我们首先要明确一下什么是溺爱。溺爱型的母亲偏于迁就孩子,有过分保护的倾向;对孩子富于情感,接纳程度极高,较少表现出冷漠、训斥、体罚等消极行为(林磊:幼儿家长教育方式的类型及其行为特点)。

总体来说,溺爱=过多的关心+过少的规则。这是父母人为创造出来的关系,与现实的关系(朋友关系、恋爱关系、同事关系等)相差甚远,后者需要相互的尊重、包容、理解,并为过失而接受惩罚。

父母之所以会溺爱孩子,往往跟他们的内在状态有很大的关系,在溺爱的关系里,满足的可能不是孩子,而是父母。父母潜在的心理需要有:

1、 未满足的被爱需要

幼时缺乏爱的人,为人父母之后,往往会给自己的孩子很多的爱。他们不想让幼时缺爱的痛苦再让孩子体验到了,因此,可能以加倍的方式给予孩子。此时,孩子成为了父母幼时缺爱的自己,父母要通过给予孩子爱,来补偿自身的缺失。在这样的关系里,我们很难说父母是在满足自己,还是在满足孩子。

一位女士幼时非常缺爱,她的母亲自私、暴力,对她进行种种躯体和情感的虐待。她很小就很懂事,处处讨好妈妈,生怕惹母亲生气。在她为人父母之后,她给了儿子无微不至的关怀,生怕儿子遭遇细微的受伤。但这种过度的照顾其实很消耗她的精力,不过,她仍然要把加倍的爱给孩子。她不愿意正视的是,这种过度爱的行为更多的是在满足自己,填补幼时缺爱的痛苦。

2、 把孩子当成了需要讨好的对象

在溺爱的亲子关系里,关系是颠倒的,即母亲成为了孩子,而孩子成为了母亲心目中需要讨好的大人。当孩子发脾气或大哭时,母亲就会极度内疚与恐慌,这就像幼时她面对那个情绪化的妈妈一样。

从心理术语来说,这是内在客体关系在亲子关系中的再现,孩子成为了母亲幼时需要讨好的妈妈,而母亲成为了幼时无助的孩子。由于这种关系的出现,导致母亲难以实行惩罚或教育性的功能(比如拒绝、批评、要求、命令等),只能一味地迁就孩子。

3、 通过补偿行为缓解内疚

这种情况较多的见于一些有生理上或关系上困难的人,比如,有些孩子存在先天的智障或者生理疾病,父母出于内疚,会给予孩子特殊的对待。

在电影《孔雀》中,哥哥高卫国因为出生时的脑疾而有一定程度的智障,他的父母总给他一些特殊的照顾,这种过多的关爱反而会影响他现实感的发展,由此产生诸多被人取笑的情景。家庭中存在特殊对待的孩子,也让其他的孩子心理受伤,在电影中,高卫国的弟弟和妹妹甚至想把他毒死。

有些孩子身体较为虚弱(比如,经常感冒发烧),或者有生理疾病(比如慢性肾炎,先天性心脏病等),父母(特别是祖父母这一代)往往会过多关爱他们,对身体过多的照顾,试图通过这种方式来补偿孩子,缓解对孩子的内疚感。

有些不在父母身边长大,或者父母离婚的孩子也会被溺爱,因为父母觉得自己对不起孩子(不能陪伴孩子,不能给孩子完整的家),所以要用过度的爱来缓解内疚。

其他原因还会有,这里不再展开了。

那么,为什么溺爱会对孩子有不利影响呢?自恋的理论给我们提供了理解的视角。在弗洛伊德看来,婴儿期的原始自恋需要转变为客体爱——从自我关注中出来,发展对他人爱的情感;在自体心理学家科胡特看来,自恋遵循着从原始自恋向健康自恋的转变。

原始自恋本质上是自我中心的、无所不能的,缺乏对他人的共情和理解的。原始自恋渴望即刻的、热情的、温暖的回应,在婴幼儿期,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有这种需要,也应该获得这种满足。适当的满足有助于自恋的成熟和转变,严重缺乏或者过多的满足,则会干扰自恋的健康发展。

健康自恋克服了原始自恋相伴的剥削和无情,保留了自恋满足的驱力,并以更社会化及建设性的方式来满足。比如,幽默的谈吐,创新创造,与众不同的思路,良好的表现力等等,这些方式能够获得周围人发自内心的赞赏与喜欢。

原始自恋状态并非是生活的真实状况,它本质上是弱小者主观建构出来的世界(由于婴幼儿认知能力的局限),以及父母出于疼爱而构造出来的。适当的挫折有助于孩子通过更具现实的途径来获得自恋的满足,并逐渐缓解自恋的驱力,转变为对关系的需求(爱的能力)。

溺爱的母亲模糊了规则,害怕实施惩罚和拒绝,导致孩子缺乏了适当的挫折,干扰了原始自恋的转变,影响了孩子爱的能力的发展。后来虽然有现实的压力(比如老师批评及同学的排斥),但孩子采取各种原始的防御机制(否认、幻想)拒绝承认现实,不愿意放弃原始的满足方式。

孩子需要爱,贴心的、理解的、照顾的爱,但孩子的成长也需要规则、约束、适当的惩罚、适当的分离。在当今的文化气氛下(特别是心理学界),我们过多的强调了爱和包容,而忽略了规则,以及对社会及他人的责任和义务。

爱与现实中的规则结合在一起,这种爱才有了健康的土壤,孩子具有了爱他人的能力,并以建设性的方式满足自恋,真正成为有社会责任感的人。离开了现实规则的爱,是一种虚幻的,被自己的需要所控制的不成熟的爱,容易使孩子发展成为自私、缺乏责任感的,难以处理关系的人。那些幼时缺爱的父母,千万不要在育儿过程中矫枉过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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