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导语:物有其本,事有其源。我们看到的一些现实现象,只是历史发展后呈现的一种结果,而任何社会现象的产生都有其复杂的时代背景和深刻的社会根源。现在,社会上绝大多数人都知道“法轮功”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邪教,但是随着时光流逝以及年轻一代步入社会,人们已渐渐淡忘或不清楚它是如何发展成今天这样的。今年是我国依法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第25年,为使大家更清楚认识“法轮功”的邪教特征,本系列专稿将对“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演化节点、发展脉络进行回顾和剖析。
通过编造脱离“现世”和带有宗教神秘色彩的“大法”,佐以对其弟子“光练功不学法,不是真正的大法弟子”的威胁,李洪志找到了控制信徒的“利器”。“法轮功”练习者被李洪志牢牢掌握在手中,他们成为了“法轮功”邪教组织发展的主要力量。为扩大组织规模,李洪志继续加码,要求弟子必须出去“弘法”“护法”,而就是在此过程中,“法轮功”开始一步步走向与社会对抗的道路。
“学法”还须“弘法”
李洪志通过高价售卖“法器”、学法书籍、录音制品、“法身”照片等物品大肆敛财,弟子们的钱财如水一样流入他的荷包。对李洪志来说,“摇钱树”当然越多越好。因此,他要进一步扩大组织规模,来增加自己的财源,告诉弟子“光自己练功、学法还不够”,还要出去“弘法”,开始要求弟子出去拉人头。他把为“法轮功”做事、“弘法”称为“积德长功”,可以积攒“白色物质”,声称做得越好,积攒的“白色物质”就越多,上层次就越快,而攒够了“白色物质”,就可以“圆满升天”。
从经济学的角度,李洪志这一要求就是号令他的“消费者”们不光要自己消费,还要出去推销。就这样,“法轮功”弟子变成了李洪志的销售团队,练习者人人有“义务”推广“法轮功”。李洪志还设计出“人传人,心传心”的“弘法”方法,要求练习者不仅要走出去“弘法”,还要向亲朋好友推介“法轮功”。为了达到“圆满”,练习者既消费又销售,使出浑身解数推介“法轮功”,甚至自掏腰包买书、买资料送人。李洪志的弟子们不但掏空了自己的钱包,还把亲朋好友都拉来练功学法。就这样,“法轮功”练习者人数呈几何级增长。
为有效掌控这个“商业大厦”,李洪志也建立起属于自己的金字塔结构组织,确定层级、划分职能。在短短数年内,“法轮功”规模迅速扩大。1992年,李洪志成立“法轮大法研究会”,由他本人亲自担任会长。到1999年,“法轮功”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了39个辅导总站,分设1900多个辅导站,28000个练功点。通过制定《对法轮大法辅导站的要求》《法轮大法弟子传法传功规定》《法轮大法辅导员标准》等一系列内部制度,“法轮功”活动也开始愈加组织化、规范化,逐渐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组织体系。就这样,李洪志很快发展成一位呼风唤雨、财大气粗的“大师”。他自己赚得盘满钵满,而他的弟子们却大多被榨取一空,不少人抛家弃子、丧失生命,导致家庭妻离子散、人财两空。
“护法”实为“考验”?
随着各地因练习“法轮功”而致病、致残、致死的情况不断出现,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对“法轮功”提出质疑,揭露“法轮功”社会危害的报道不断见诸报端。然而,此时的李洪志野心极度膨胀,为维护自己的巨大利益,他无视现实、对抗社会,说那些质疑“法轮功”的人“带着魔性造谣生事”,并抛出“护法神”的概念,声称“大法威力无边,谁要破坏大法,我们的护法神就会销毁掉他,神也会把他杀掉”,煽动弟子出去“护法”。1996年6月17日,《光明日报》发表评论:《反对伪科学要警钟常鸣——由<转法轮>一书引出的话题》,“法轮功”总部组织各地练习者向报社投寄了十万多封“声讨信”。2个月后,李洪志发表经文《大曝光》,提出“考验论”:“所发生的事不是在考验大法练习者心性吗?”
自《光明日报》事件开始,针对那些批评他们的媒体,“法轮功”又组织了数十次围攻滋事活动。当时,一些媒体本着息事宁人、维持稳定的原则,对他们做了一定让步,可李洪志在得势之后却更加猖狂。从1998年开始,他强迫弟子走出去,称只有“走出来证实法”“讲清真相”“维护大法”,才能达到“圆满”的标准。1998年2月李洪志定居美国后,“法轮功”组织与新闻媒体的冲突规模、频率持续升级。1998年5月,北京电视台播出了练“法轮功”致精神病的事例,结果遭到了数千名“法轮功”人员连续8天的围攻。
越来越频繁且升级的冲突行为,让一些练习者内心产生冲突和怀疑。李洪志于7月6日发表“经文”《挖根》,批评一些“思想动摇”的弟子:“关键时我要叫你们决裂人时,你们却不跟我走,每一次机会都不会再有。”时隔20天后,李洪志又在《长春辅导员法会讲法》上说:“每一次事情,出现这个大的事情的时候,都是一个最好的考验学员走出那圆满的那最好的一步,最好的时机”。在“考验”面前,李洪志认为有人“怕”了,他虚张声势地说:“有人怕,怕什么?弟子们啊,什么常人之心都得去呀”,“怕什么,头掉了身子还在打坐的”。
“圆满”还是决裂?
李洪志的意思很明确,不出来闹事,想“圆满”没门。他企图通过煽动逼迫弟子不断地对抗、冲击正常社会秩序来扩大自己的利益,甚至妄想通过向党和政府施压来满足自己更贪婪的要求。
于是,李洪志开始策划更猖狂的闹事活动。1999年4月11日,何祚庥院士在天津师范大学主办的《青少年科技博览》杂志上发表了《我不赞成青少年练气功》一文,“法轮功”组织了大批人员围攻杂志社,4月24日又围攻天津市政府。4月25日,“法轮功”变本加厉,组织了一万多名练习者在党中央国务院办公驻地中南海周边非法聚集,宣称要“护法”“讨说法”,直到当天晚上21点才散去,严重干扰了党和国家最高领导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破坏了首都社会政治稳定。这些所谓“护法”行动实质就是李洪志将信徒当成棋子为他所用,以维护他所谓“宇宙主佛”的地位。屡次的围攻极大地影响了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和工作秩序,给社会安定带来极大威胁。
可李洪志还嫌事闹得不够大,甚至公开表态:“我觉得去的人太少了,才去了一万多人,零头还不够呢!”随后,他于5月2日在《澳大利亚法会讲法》中提出,“放下生死,就是神,放不下生死就是人”,迫使练习者与社会、家庭决裂。要么做放不下生死、放不下身外物的常人,但要受到“形神俱灭”的惩罚;要么当放弃一切社会角色的痴迷者,把个人利益和未来希望全部寄托于“法轮功”组织,沦为李洪志对抗社会的工具。
由此可见,不仅“法轮大法”歪理邪说的内容是环环相扣的,“法轮功”组织演变也是步步为营的。从开班教功,到“练功必须学法”,再到“弘法”“护法”,层层推进,愈演愈烈。至此,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已经彻底走到了社会的对立面,成为一个彻头彻尾的犯罪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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