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我叫张淑玲(化名),今年63岁,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高庄人,原本有一个幸福的三口之家,因为我痴迷邪教“法轮功”,把儿子的前程给毁了,家里失去了往日的幸福。现在,我和丈夫虽然没有离婚,但丈夫一直在外打工,不愿意理睬我。儿子原本成绩很好,丈夫恨我带着儿子学“法轮功”,把儿子上学的机会给弄丢了。
那是1998年,我身体不好,经常失眠头疼、走路没劲,听同村的武春燕说“法轮功”能治病,我就跟着学。当时我们村有个练功点,我和武春燕每天都坚持早晚去练动作,练了大约三四个月,我感觉头疼减轻了,睡眠也好了很多。事实上,能够取得这些好的效果,一方面是由于自己坚持练动作,其实是运动起了作用,另一方面是心理暗示起的作用。当时我就觉得“法轮功”很神奇,很崇拜和感激“师父”李洪志,于是就按照“师父”李洪志的要求开始“学法”,持续看他的书《转法轮》。
当时儿子正上初中二年级,学习成绩很好,在我们高庄镇中学名列前茅,老师们都说他将来一定能考个好大学。没练“法轮功”前,我们夫妻俩为了能让儿子安静地好好学习,在家几乎连电视都不开。可是我练功了以后,特别是看了李洪志的歪理邪说,认为人的一切都是“神”安排的,我逐渐觉得不能让儿子读书了,应该跟着学“法轮功”,“师父”李洪志能保佑我儿子过上好生活。就这样,我就在家放练功录音,只要孩子一回家就让他跟我一起听,刚开始他爸爸认为我带着儿子锻炼身体,也没有管我们。后来,儿子学习成绩下降了,他爸爸也看出儿子不再跟以前那样认真做作业了,因为我告诉儿子不用做作业,只要学“法轮功”就行。当他爸爸知道了我因为“法轮功”不让孩子学习,就开始阻止我。为了敷衍丈夫,我表面上答应了,实际上他不在家的时候我仍然带着儿子一起“练功”,使他荒废了学业。
大约过了一个学期,孩子的老师来我家家访,说孩子不仅不做作业,上课还走神。我就告诉老师我们娘俩学“法轮功”,不用学习学校里的知识。老师劝我一定要相信科学,不能耽误儿子,我哪里听得进去,照样我行我素。
直到1999年7月国家依法取缔了“法轮功”,孩子爸爸和老师都劝我千万不能再痴迷其中了。我却为了证实“法轮功”好,除了四处宣扬自己修炼“法轮功”身体好了,还编造儿子练“法轮功”学习成绩直线上升的谎话。
为了阻止我继续带儿子痴迷邪教,丈夫给儿子转学到了崔家峪初中。我却给儿子书包里放上《转法轮》,要求儿子不能间断。由于儿子在课堂上偷偷地看《转法轮》,被老师发现以后送回了家。儿子回家那天正好他爸爸没在家,我就私自带着儿子跑到了青岛,在那找了一份给小饭店刷碗的活,白天带着孩子刷碗,晚上和孩子一起“学法”,不知不觉在外过了三年。期间儿子说想回家、想爸爸,但我硬着心肠拒绝了儿子,不带他回家。直到2002年夏天,由于长期住在阴森湿漉的地下室,儿子身上起了湿疹,我只好带着他回了老家。
见到骨瘦如柴的儿子,丈夫禁不住流下了眼泪,决意带着儿子去医院治疗。当时我仍然祈求“师父”李洪志能给儿子“消业”,但始终没有奏效,只好让孩子跟着爸爸去了医院。儿子吃了一周药,湿疹就见好了。因为落下的课程太多,加上以前的同伴早已经走入了心仪的大学,开始了美好的大学生活,儿子再也不想回到学校了。
后来,在反邪教志愿者的帮助下,我认清了邪教“法轮功”的欺骗和危害。我后悔莫及,儿子原本能上大学,有着大好前程,因为“法轮功”给断送了。更可惜的是,儿子因为“法轮功”在最青春的年华与同龄人渐行渐远,没有同学也没有朋友,变得很内向,又因为没有文凭,到如今30多岁了仍没个正式的工作,也没找到对象。
每当想起这些,我就心如刀绞,后悔自己当初被“法轮功”骗了,害了自己,更害了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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