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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
发布时间:2023-09-15     作者:江 琳   来源:人民日报   分享到:

       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9月14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中央台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福建省等有关方面负责同志介绍相关情况。

  《意见》是中共中央、国务院第一份专门为深化两岸融合发展印发的文件

  福建与台湾隔海相望,地相近、人相亲,对台工作具有独特优势和良好条件。

  中央台办副主任潘贤掌介绍,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高度重视发挥福建在对台工作全局中的独特作用,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将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作为“深化两岸融合发展,夯实和平统一基础”的重大举措。

  “《意见》是中共中央、国务院第一份专门为深化两岸融合发展印发的文件。”潘贤掌表示,《意见》的制定明确了福建在贯彻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总体方略中的定位、使命和任务,顺应了两岸要和平、要发展、要交流、要合作的主流民意。目标是在福建全省域基本建成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充分显现福建作为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的效应。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丛亮介绍,《意见》有三大方面、六个重点——

  以通促融方面。一是适度超前开展交通物流基础设施的建设,加大资金等要素保障力度,推动闽台基础设施应通尽通,构建立体式、综合性的对台通道枢纽,畅通闽台与大陆其他地区的连接通道,完善区域物流集散体系。二是进一步优化、加密福建沿海与台湾本岛及金门、马祖客货运航线,为两岸同胞往来闽台和台胞在闽停居留创造更便利的条件和更加宽松的环境,鼓励更多从未来过大陆的台湾同胞来闽走访交流,了解大陆发展的实际情况。

  以惠促融方面。一是在支持台胞来福建求学、研习、就业以及便利在地生活、扩大社会参与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欢迎更多的台湾学生、教师、医师以及专业人士来福建,实现更精彩的职业发展和人生理想。二是持续优化涉台营商环境,支持更多的台胞台企参与闽台产业合作和科技创新合作,特别是欢迎广大台湾农渔业和中小企业来福建扎根发展,共享大陆发展机遇。

  以情促融方面。一是深化闽台社会人士的人文交流合作,支持闽台两地的民间组织、智库以及宗教界等开展常态化交流,鼓励两岸同胞共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不断扩大闽台青年共同的“朋友圈”和“事业圈”,促进文化领域的融合发展。二是支持福建各地发挥各自对台交流合作优势,鼓励厦门、福州、金门、马祖深化融合发展,加快平潭综合实验区的开放发展,推动福建其他地区开展各具特色的两岸融合发展实践。

  推进闽台应通尽通、畅通台胞往来通道

  “小三通”在促进两岸民众交流往来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丛亮介绍,《意见》在推进闽台应通尽通、畅通台胞往来通道方面进一步提出了四方面考虑。

  ——经贸合作畅通。将持续加强物流枢纽等重大物流基础设施的布局和建设,着力提升闽台经贸合作的基础保障水平,围绕促进闽台融合发展有重大影响的行业领域,制定出台闽台合作放宽市场准入的特别措施,部署一批优化市场准入的政策举措。鼓励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大对台先行先试,进一步支持对台小额贸易的创新发展,积极探索促进经贸合作畅通的制度和政策。

  ——基础设施联通。近年来,积极推动福建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和建设,建成了综合立体的交通网络,已经具备了连接闽台两地高速通道的工程技术能力,为提升海峡两岸基础设施联通水平打下了良好基础。

  ——能源资源互通。大陆已经建成世界上最大的能源体系,能源绿色转型的成就举世瞩目,水电、风电、光伏发电的规模多年来居世界第一,具备全球最先进的风电光伏生产能力和远距离输变电能力,特别是福建省的清洁能源发展迅速,闽南外海滩的浅滩适宜海上风电发展,具备向台湾地区大规模输送绿色电力的条件。大陆方面愿意加强两岸能源领域合作,共同推动两岸能源绿色转型发展。

  ——行业标准共通。近年来,加大力度推进两岸标准的共通工作,在冷链物流、养老照护、食品安全等领域编制了99项两岸共同标准,为台湾中小微企业提供多功能的服务和“一站式”标准化服务。《意见》提出要“建设两岸标准共通服务平台,鼓励两岸产学研企共同制定行业共通标准”。将重点围绕两岸民生福祉这些领域,进一步强化标准共通和标准信息的共享与交流,为两岸企业提供更精准高效、标准信息化的服务。

  “当前,两岸各界对两岸基础设施直接联通期盼已久。我们要共同努力,争取早日实现两岸民众坐着高铁轻松跨过台湾海峡的梦想,促进更多台湾地区的商品搭乘中欧班列等畅达欧亚市场,更好惠及两岸同胞。”丛亮说。

  “两岸一家亲、闽台亲上亲”

  福建与台湾隔海相望、一水相连,距离台湾岛最近处只有68海里。福建是广大台胞最主要的祖籍地。“我们常常讲‘两岸一家亲、闽台亲上亲’。”福建省委副书记罗东川表示,《意见》从尊重、关爱、造福台胞出发,高度重视完善台胞到福建求学、就业、生活等方面的政策安排。就福建而言,要采取更为有效、更为务实的举措落实《意见》。

  “目前,福建已经开放了36所高校对台招生。福建也是全国唯一试点开展高校单独对台招生考试、依据台湾统测成绩招生的省份。”罗东川说,根据《意见》,福建将进一步支持台湾学生来闽求学研学,特别是对台胞子女在闽就读实行“欢迎就读、一视同仁、就近入学”政策;进一步支持福建高校和科研院所扩大招收台湾学生规模;支持两岸高校开展高水平合作办学和多元化合作,建设一批两岸青少年研学基地等。

  目前,福建已直接采认台湾地区职业资格45项,累计吸引台湾青年以及其他年龄段包括台湾银发族在内的台胞来闽实习、就业创业超过4万人。在此基础上,福建将进一步支持在闽各类企业特别是台企聘用更多台湾员工,加大在闽职业学校招聘台湾教师力度,扩大直接采认台湾地区职业资格范围,鼓励台湾地区医师按规定在闽执业,逐步扩大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台湾居民在闽从事律师职业的执业范围等,为台胞台青来闽就业提供更大空间和更多机会。

  《意见》明确,要出台更加便利台胞在闽生活举措,比如,取消台胞在闽暂住登记,台胞在闽定居落户实现“愿落尽落”,扩大台湾居民居住证身份核验应用范围,努力实现台湾居民居住证与大陆居民身份证社会面应用同等便利。福建将不断完善台胞在闽就业、就医、住房、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制度保障,依法依规将在闽台胞纳入大陆社会保障体系等。

  闽台渊源深厚、同根同源。每年在福建常态化举办以宗亲、乡亲、姻亲和民间信仰及历史文化为纽带的基层民间交流活动200多场,两岸最大的民间基层交流平台海峡论坛已经举办了15届,累计吸引34万人次线下参与。

  潘贤掌介绍,《意见》进一步提出发挥泉州、漳州闽南语地区台胞主要祖籍地优势,建设世界闽南文化交流中心,开展与澎湖融合发展实践;支持龙岩、三明发挥客家祖地优势,创新两岸客家文化交流;实施闽台历史展示溯源工程,开展闽台族谱对接、寻根谒祖等活动;鼓励两岸同胞共同弘扬中华文化,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

  “我们相信,通过《意见》的落地见效,两岸融合发展的政策制度体系将更加完善,闽台人员往来将更加便捷,贸易投资将更加顺畅,交流合作将向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拓展,‘两岸一家亲、闽台亲上亲’的社会氛围将更加浓厚。”潘贤掌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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