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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
发布时间:2023-02-07     作者:   来源:学习强国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   分享到:

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

Vienna Convention for the Protection of Ozone Layer

定义:1985年3月22日在奥地利维也纳签订的一项国际公约。《公约》规定缔约国采取适当措施,避免遭受改变臭氧层的人类活动造成的或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为执行《公约》,1987年9月16日又在加拿大蒙特利尔通过《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目的是确定控制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全球生产和使用的长期和短期战略。

学科:资源科学技术_资源法学

相关名词:臭氧层 南极臭氧洞 氟利昂 氯氟烃

【延伸阅读】

自1976年以来,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多次召开国际会议,通过了一系列保护臭氧层的决议。1985年是国际社会加强臭氧层保护的重要一年。3月22日,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在奥地利首都维也纳通过了《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自1988年9月起生效。当年,英国科学家发布了南极上空臭氧层明显变薄,即出现了“南极臭氧空洞”问题的观测发现,并证实氟利昂是破坏臭氧层的主要物质,这一结论引起了国际社会的震动和关注。

《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共21条,开宗明义阐述了其目的在于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免受臭氧层变化所引起的不良影响。《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规定了缔约国的义务,包括参与保护臭氧层的研究和观察活动,了解和评价人类活动对臭氧层的影响以及臭氧层变化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影响;采取立法和行政措施,对可能或已经造成臭氧层改变的行为加以控制、削减或禁止;缔约国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有效地执行本公约及据本公约制定的议定书;缔约国之间在法律、科技等方面开展合作;出现争端时可通过协商、第三方斡旋或调停、仲裁等方式解决。

由于《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的条款对控制消耗臭氧层物质约束力不强,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氯氟烃类物质管控,通过多次国际会议商讨,于1987年9月16日在加拿大蒙特利尔会议上通过了《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并于1989年1月1日起生效。该《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规定,每个成员国将冻结并依照时间表来减少5种氟利昂、3种溴化物的生产和消耗。1995年1月23日,联合国大会决定,将每年的9月16日设为“国际保护臭氧层日”,要求各缔约方采取具体行动纪念这个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