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生态日
“双碳”目标是我国对全世界做出的一项庄严承诺。为加快碳达峰和深度脱碳的进程,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与碳相关的新闻会越来越多。随着话题的深入,我们会听到更多关于碳的热词,上一期我们讲到碳关税、碳边境调节机制、绿色溢价、碳金融等有关碳的热词,今天我们来重点说一说碳排放权、碳资产、CDM项目、CCER项目等热词,当然,关于碳的热词还有很多,我们后续会陆续介绍以期能够给读者们带来帮助。
碳排放权
碳排放权是指企业拥有的向大气中排放二氧化碳的权利。这种权利实质上是权利主体获取的一定数量的气候环境资源使用权。在交易中,碳排放权是一种许可权证,代表了政府核定的排放主体在一定时期内可排放的二氧化碳量。政府通过立法赋予企业排放权,对企业而言,碳排放权则在法律层面上被确立为企业的一种无形资产。碳排放权源自于经济学中的排污权,原本向大气中排放二氧化碳没有限制,然而过多的二氧化碳会造成气候变化,对人类的生命财产造成威胁,为了对由此造成的损失进行平衡,就需要对排放企业排放的二氧化碳征收一定的费用。
碳资产
碳资产指的是强制碳排放权交易机制或者自愿排放权交易机制下,产生的可以直接或间接影响组织温室气体排放的配额排放权、减排信用额(也称“碳信用”)及相关活动。从广义上来看,碳资产可以理解为在低碳经济这一新型发展模式下能够让微观企业实现碳减排目的的所有资产的总和。从狭义上来说,碳资产仅包括碳排放交易市场的碳配额和碳减排量,或者说划分为有形的可计量资产和无形的碳配额和清洁项目认证获得的碳减排量资产两类。
CDM项目
CDM是英文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的缩写,中文叫做清洁发展机制。清洁发展机制是在《京都议定书》第12条中所确定的,由发展中国家参与的一种新的国际合作机制。该机制既协助发展中国家缔约方实现可持续发展,又协助发达国家缔约方实现遵守定量化限控和减排承诺。CDM的核心内容是,发达国家出资金和先进技术设备,在发展中国家境内共同实施有助于缓解气候变化的减排项目,由此获得经过公证的减排量,作为其遵守《京都议定书》规定的定量化限控和减排承诺的一部分贡献。CDM项目的产生是以碳减排量交换为目的的市场行为。从2005年《京都议定书》正式生效以来,我国碳市场一直是以基于项目的清洁发展机制(CDM)和自愿减排量(VER)交易市场为主。
CCER项目
CCER是英文Chinese Certified Emission Reduction,以下简中文叫做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事实上,CCER并非新鲜事物,我国的CCER是在核证减排量(Certified Emission Reduction,CER)基础上建立而来的。碳交易市场的两类基础交易产品分别是:政府的碳排放配额(CEA)和CCER。CCER是指在我国境内特定项目的温室气体减排效果进行量化核证,并在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注册登记系统中登记的温室气体减排量。CCER项目则指能够产出CCER减排量的项目,是碳市场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目前,我国碳交易市场中主要的抵消机制。例如,一个报批过的风电项目运行一年减排10万吨二氧化碳,那么企业就可以把这10万吨的CCER投入市场进行交易,卖给需要排放配额的企业,即可获得收益。
关于上述碳的热词,你了解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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