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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生活:实践导向的“减碳”策略
发布时间:2022-02-28     作者:范叶超 薛珂凝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1-09-14   分享到:

除工业、农业等生产过程对气候变化的显著影响外,现代人日常生活的“碳足迹”亦不容小觑。据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发布的《2020排放差距报告》,当前全球温室气体排放(含碳排放)总量的三分之二与家庭能源消费有关;估算结果显示,出行、居住、饮食等关键生活部门的碳排放,分别占到日常生活能源总碳排放的17%、19%和20%。《2020排放差距报告》还指出,要达到《巴黎协定》规定的到21世纪末将全球平均升温控制在1.5℃以内的目标,则需要将人均日常生活碳排放量到2030年减少到2.0—2.5吨,到2050年减少到0.7吨。因此,推动日常生活的低碳转型对我国在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即二氧化碳的净零排放)这一长远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理解低碳行动的新思路

日常生活的低碳转型最终需要反映在人的行动层面,即个体行动者在日常生活中主动减少或者放弃开展可能会带来高碳排放的行动,转而更多地采取那些低碳排放的行动方式。例如,让大多数社会成员减少或避免驾驶燃油汽车,转向步行、骑单车、驾驶新能源汽车、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等更为低碳的出行选择。那么,什么因素决定了个体的低碳行动呢?在社会科学界,以理性选择理论、价值信念规范理论、计划行动理论等为代表的“态度—行动”框架常被研究者们援引来阐释低碳行动的生成机制。该框架的核心观点认为,个体持有的态度观念是影响其行动选择的关键因素,人的行动主要受其态度和价值观支配。根据这一框架,个体的低碳行动是受观念驱动的,当“环保”“低碳”的观念深入人心时,低碳行动自然会在社会层面流行。该框架的政策启示是,推动日常生活低碳转型的着力点应为人们的观念系统,通过加大环保教育与宣传(特别是气候变化教育与宣传)提升全社会的环保意识,进而能够带动整个社会日常生活的低碳转型。

但大量实证研究结论却表明,环保意识与环保行动之间存在着明显的落差与不一致。20世纪80年代末,曾有美国学者对该国开展的128项环境类社会调查进行过综合分析,结果揭示环保意识与环保行动之间的平均相关系数只有0.35。2003年、2010年和2013年的中国综合社会调查曾专门设计过环保意识与行动方面的测量,测量结果也都显示环保意识不能准确预测公众环境行动。北京师范大学资源经济与政策研究中心2019年针对北京市民的一项调查研究发现,关于低碳出行的信息公开与宣传教育政策对市民是否选择低碳通勤的相关行动并未产生显著影响。综合来看,环保意识并不如“态度—行动”框架预期的那样能够有效转化为个体实际的低碳行动,寄希望于人们观念体系的调整来推动日常生活低碳转型的方案仍缺乏有力的经验支持。

针对“态度—行动”框架为何不能有效解释个体的低碳行动,众多环境社会科学家先后进行过深入反思。在旷日持久的学术争鸣中,社会实践论(以下简称“实践论”)近年来脱颖而出,提供了一个适用理解低碳行动的新思路,其政策指导价值也日渐显现。

理解低碳行动的新思路

实践论是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兴起于欧洲社会理论界的一个社会本体论。起初,社会思想家们建构该理论主要是为了批判彼时社会理论中日益凸显的主客体二元论问题。九十年代末,该理论开始被应用在可持续消费领域,并逐渐成长为研究日常生活可持续性转型的一个主流框架。实践论的基本观点认为,社会行动并不是单独发生的,它们会相互支持、彼此牵连,整合成我们通常称之为“穿衣”“吃饭”“工作”“居住”“取暖”“娱乐”等日常惯例的行动复合体,这些行动复合体便是社会实践。以“用水”行动举例,我们日常生活中对水的使用不是一次性的行动,而是嵌入在“做饭”“洗澡”“洗衣”等不同社会实践活动当中,作为这些实践的一部分发生。根据实践论,应当将行动看成实践的表现,透过实践的属性来把握行动的再生产及变迁机制。

实践论反对将行动解释为个体在特定话语与价值观念支配下的选择,主张日常行动的动机应当是一种难以言说的实践意识,这也是“态度—行动”框架一再被经验研究证实缺乏解释力的症结所在。在援引实践论分析可持续消费行动时,研究者们进一步提出应将实践作为触发行动变迁的着力点。英国曼彻斯特大学可持续消费研究所2012年发布的一份研究报告中指出,实践导向的行动干预可依循三种主要策略:一是重构个体实践,即对实践的构成要素进行干预;二是汰换实践,即用新的或其他实践来替代原先的实践;三是调整实践间的关联方式,即对实践归属的更大实践系统予以整体干预。沿着这一分析思路,近年来,国际上越来越多研究开始探讨如何通过干预实践来引领日常行动变迁。这些研究的结论表明,看似不变的日常生活实则具有可治理性,通过顺应实践的变迁规律对实践给予制度干预,日常行动能够朝着社会预期的方向转型。

实践论提供解决新策略

受实践论启发,近年来许多环境社会学家纷纷倡议,解决植根日常生活中的环境问题需要引入一种实践导向的治理模式。我们认为,实践导向的“减碳”策略在降低日常生活领域碳排放、减缓全球气候变化方面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所谓实践导向的“减碳”策略,即借助科学评估工具(如生命周期评价)识别出那些具有较高碳排放的日常实践活动,并将这些实践作为干预的着力点,通过相应的制度安排引导它们逐渐转变为较低碳排放的实践。我们尝试从以下三个方面来探讨实践导向的“减碳”策略。

第一,重构现有高碳实践的构成要素。实践论认为,实践及其开展有赖物质、技能、意义等关键构成要素。实践的物质要素决定了其碳排放属性,那些高碳排放的实践即涉及大量消耗化石能源或资源密集的日常实践活动。因此,利用绿色低碳的技术、材料与基础设施重构高碳实践的物质要素(如大力发展和推广新能源汽车技术、可降解包装材料、公共交通设施),可以引领这些实践朝“去碳化”的方向变迁。重构实践的技能和意义要素同样能够带动实践的低碳转型。例如,通过多重渠道向民众传播“节能减排”的一些实用技巧和知识,并鼓励他们积极运用这些新的技能来削减特定实践的碳排放。再如,日本政府曾在2005年发起了一项名为“清凉商务”的行动倡议,通过剥离“西装革履”的穿衣实践与“庄重”“权力”等传统商业符号意义的关联,夏季身着休闲服饰工作成为在日本上班族中流行的一项新实践,办公场所冷气开放的温度标准也相应上调到28℃,达到了降低季节碳排放的效果。

第二,营造新兴低碳实践发展的有利条件。面对一些再造难度较大的高碳实践,培植更为低碳的实践选择将其汰换是一个值得考虑的思路。但由于日常生活的路径依赖效应,公众对现有实践一般具有更强的“用户黏度”,如何招募实践者是培育和推广新的低碳实践经常需要考虑的问题。为提升新实践相较现有实践的竞争力,可围绕新实践采取完善配套设施、提供培训机会、构建正向意义等多重举措,并适当运用补贴手段,激励民众逐步转向低碳实践。例如,2012年,英国伯明翰市政府联合民间团体在北部一些区域发起过一项名为“在北伯明翰社区骑行”的行动计划,旨在鼓励市民少开燃油车、多骑单车。其具体做法包括:提供免费的单车租赁服务,为上学和上班人群开辟骑行通道,开设专门单车服务站(提供存放、维修以及淋浴的服务),对新手进行免费的骑行培训,向社会宣传单车出行附带的积极意义(如“自由”“便利”“健康”“乐趣”“环保”),等等。在这些利好政策的干预下,越来越多市民安排短途出行时开始主动转向骑单车这一低碳实践。

第三,推动实践系统整体的低碳转型。实践总是彼此关联、相互交织在一起,以实践系统的形式共同生产出特定的社会需求,这些需求看似具有客观性与正当性,但同样可以协调。通过调整实践之间关联的方式,一些与能源消耗相关的社会需求(如流动需求、燃料需求)有机会得到重新塑造,作为整体的实践系统也能够实现低碳转型。我国福建长汀地区的水土流失治理提供了一个参考案例。长汀的水土流失问题由于无法严格执行封禁政策曾经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原因是农户日常生活燃料需求驱使他们经常罔顾禁令上山打柴,一直未能消除森林植被恢复的人为干扰。20世纪80年代起,当地政府部门调整了治理思路,将政策干预目标转向农户家里,帮助他们在厨房修建节柴灶、煤气灶、太阳能灶、沼气灶等,向他们推广电饭锅、电磁炉、电热水壶、太阳能热水器等。凭借这些举措,当地农户开展的做饭、洗澡等日常用能实践与打柴实践原先的紧密关联被打破,农民的燃料需求日渐多样化,对森林资源的依赖因此大幅减少,不但有力促进了当地森林恢复进程,而且为进一步的低碳转型创造了契机。

总之,在充分理解实践变迁规律的基础上,通过政策创新驱动各种日常实践达成减碳目标是一个值得借鉴的新思路,既不会冲击日常生活秩序,同时又能够推动日常生活的可持续性转型,助力绿色生活目标的实现。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当代西方社会实践论的形成、发展与应用研究”(19CSH001)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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