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生态日
碳达峰、碳中和成为今年全国两会“热词”。回望2020年9月22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宣布,我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并于2020年12月的气候雄心峰会上宣布,到2030年,中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将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25%左右,森林蓄积量将比2005年增加60亿立方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12亿千瓦以上。
有关专家表示,我国提出的2060年之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远远超出了《巴黎协定》“2℃温控目标”下全球2065年—2070年左右实现碳中和的要求,这将可能使全球实现碳中和的时间提前5年—10年,也将对全球气候治理起到关键性的推动作用。
碳中和目标与生态文明建设愿景一致
目前,我国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提出了目标,到2035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到本世纪中叶,生态文明全面提升,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我国提出的2030年碳达峰、2060年碳中和目标,与生态文明建设目标基本一致。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倡导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清洁美丽世界,开展了一系列根本性、开创性工作,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规划和实施了一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有利于增强生态系统固碳能力。2020年,《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印发实施,在长江、黄河、海岸带等布局了9大工程、47项重点工程;2016年以来探索实施三批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25个,有效解决了生态退化问题;有序开展长江、黄河、京津冀及汾渭平原等重点区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将治理修复矿点近9000个、面积约2.5万公顷,为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修复、生态系统固碳能力发挥示范作用,积累实践经验。
深入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提高了林草碳汇能力。全面完成国土绿化“十三五”规划主要任务,全国森林覆盖率达到23.04%,森林蓄积量超过175亿立方米,草原综合植被覆盖度达56%,森林、草原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相对完整,对于固碳释氧、缓冲气候变化影响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探索开展低碳土地整治,增强减排固碳能力。开展了土地整治全过程碳收支评价,研发了低碳土地整治工程技术,构建了低碳土地整治全过程碳收支计量技术体系,土地整治等工程减排固碳效果明显。
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成效明显,增强了蓝色碳汇能力。“十三五”期间,实施了“蓝色海湾”整治行动、海岸带保护修复工程、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全国整治修复岸线1200公里,滨海湿地2.3万公顷,提升了海洋生物的固碳能力,增强了海洋作为地球系统中最大碳库的“碳汇”作用。
实现碳中和需要付出巨大努力
所谓碳中和,也就是人类经济活动排放到大气中的温室气体净增量为零。2015年,195个国家在巴黎召开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上达成《巴黎协定》,提出了更具雄心的温升控制目标,到本世纪中叶实现全球净零排放,以实现将全球地表温度相较于工业革命前上升幅度控制在2℃以内,且各缔约方还达成共识,争取实现1.5℃的温控目标。
我国碳排放量大,在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压力巨大。以德国、法国、英国等为代表的国家在20世纪80年代左右碳达峰,以美国、加拿大、意大利为代表的国家在2007年左右碳达峰,这些发达国家实现碳中和分别需要70年、45年左右的过渡期,而我国计划从2030年碳达峰到2060年实现碳中和,窗口期仅为30年,明显短于欧美等发达国家。我国提出的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目标,是迄今为止各缔约方作出的最大减少全球变暖预期的承诺。
生态修复将助力碳中和
“十四五”时期我国将进入新发展阶段,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将面临一系列新机遇新挑战,危与机并存,任重道远。
未来一段时间,要坚持系统观念,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做好节能减排、固碳增汇等系统性工作,一方面,依靠电力等主要领域的节能减排技术推广与创新,做好低碳技术研发示范与推广应用;另一方面,挖潜土壤、植被、海洋等碳库的碳汇作用与固碳能力,做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与修复、低碳土地整治等工作,提升生态系统固碳能力。减排增汇二者对于促进碳中和目标实现具有同等重要作用。
立足自然地理格局,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引下,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尊重自然地理地带性、重视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增强自然生态系统碳汇功能,落实三类空间管控边界,守住自然生态系统安全边界,统筹自然生态系统和人工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提升应对气候变化的适应性水平。
规划引领,践行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将碳达峰、碳中和作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国、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的编制要体现绿色复苏、低碳转型理念;强化国土空间和用途管制,探索低碳土地利用模式,划定并严守“三条控制线”,建立完善海洋“两空间内部一红线”制度,倡导低碳节能产业用地转型、低碳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减少人类活动对自然空间的占用;全面提高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源等综合利用效率;系统部署水源涵养等生态修复任务,促进土地利用、生态系统对碳循环的正效应;统筹推进开发利用和保护修复、自然和人工等综合性治理措施,协同推进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等相关目标任务,不断提升节能减排和固碳增汇能力。
自然恢复为主,提升生态系统固碳能力。要重视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在生态系统碳汇等方面的潜力,借助自然的力量,改善人与自然的关系。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乌拉山南北麓林业生态修复工程 图片来源:巴彦淖尔市绿色产业统筹发展办公室
坚持系统观念,加快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科学开展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探索开展低碳型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推进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加强“蓝色海湾”整治,加强生态廊道建设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增强生态系统固碳能力。
加强科技支撑,增强生态系统监测评估能力。构建面向碳中和的生态修复核心理论体系,加强退化土地修复等关键技术攻关;建设天空地协同一体化数据监测体系,完善数据和信息共享机制,开展森林等生态系统长期动态监测,丰富生态系统碳通量监测、碳循环模拟等内容,建立健全生态系统碳排放监测、报告、核算体系,科学评估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对碳达峰、碳中和的贡献。(作者单位:自然资源部国土整治中心)
【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版权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及时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分享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