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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回遗失物竟然要交“跑腿费”
发布时间:2021-03-18     作者:李欣   来源:渭南学习平台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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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腿费(本文图片由富平县人民检察院提供)

案情回顾:

打车时遗忘了贵重物品,你会如何找回来?如果司机问你要“跑腿费”,你愿意给吗?多少钱才合理呢?几天前,一位蔡先生就遭遇了这样的事,他把手机忘到出租车上了,蔡先生联系司机后,司机要400元“跑腿费”,蔡先生支付400元之后拿回了手机。后经出租车公司介入协调处理,司机愿退还一半的费用给蔡先生,蔡先生收到了退还的200元。

案情评析:

一、该名司机的行为是否违法?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承运人应当严格履行安全运输义务,及时告知旅客安全运输应当注意的事项。旅客对承运人为安全运输所作的合理安排应当积极协助和配合。出租车作为营运车辆,有义务将乘客和乘客物品安全送到目的地,乘客遗失物品在车上,司机发现后有义务归还。

二、拾得遗失物可以要求“跑腿费”吗?

合理范畴内可以要求“跑路费”。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七条,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所以,司机可以要求乘客支付送还途中合理产生的车费、保管费等,但不能虚高要价。

所以,该名司机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上述规定,但鉴于双方协商达成和解,且司机已退还200元,这件事也算是得到较为合理的解决。

检察官提醒:

广大朋友们在乘坐出租车后,下车前务必要检查随身物品,避免出现类似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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