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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明确!2月1日起核酸检测费用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发布时间:2021-02-01     作者:   来源:西安新闻网   分享到:

       今年春节,核酸检测成返乡“通行证”。日前,为进一步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减轻群众检测费用负担,多地下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

  国家卫健委发声:降低个人核酸检测费用

  1月27日,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卫健委副主任曾益新表示,要积极探索降低核酸检测成本。

  同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有序做好春运期间群众出行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要积极探索集中带量采购方式,批量采购核酸检测试剂、防护用品等耗材,降低核酸检测成本。检测试剂及配套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政府要多措并举改善对企业的服务,尽力采取相关扶持措施帮助企业降低生产成本。要提前与开展核酸检测业务的公立医院、第三方检测机构等签订购买服务协议,以量换价,降低单次核酸检测价格。按照自愿原则,春节期间返乡人员核酸检测可以采取10混1混采技术开展检测,降低个人检测费用负担,并及时出具检测报告。

  多省份核酸检测费用下调至80元

  2020年底前,广东、湖南、江西、吉林、辽宁、重庆、新疆、山西、河南等全国半数以上省份已将公立医院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调整为每人次最高限价80元。

  2021年来,已有北京、天津、四川、福建、甘肃、陕西、贵州、湖北、黑龙江、海南、青海、浙江、西藏等13省份公立机构下调核酸检测费用。有9省份单样本公立机构核酸检测最高限价下调至80元/次。

  贵州提到,1月26日起,贵州疾控检测机构、医疗机构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最高收费标准调整为50元/人次(不包含检测试剂),检测试剂费用按照采购价格零差率销售。

  另外,各地混合检测价格也不相同。相较而言,青海混合检测费用较其他省份高,5个样本混合检测每人次40元,10个样本混合检测每人次30元;陕西、福建10个样本混合检测费用最低,仅需15元;北京、天津、浙江10个样本混合检测费用均调整为20元。

  北京、陕西等地核酸检测费用纳入医保

  早在2020年6月16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配合做好进一步提升新冠病毒检测能力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医保支付工作。

  1月29日,在北京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卫健委副主任张华介绍,对“应检尽检”人群,继续执行现行规定,检测费用由医保基金和财政共同负担。对“愿检尽检”人群,实行医保和非医保人群分类管理,其中本市医保人员的检测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按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报销,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由个人负担。

     陕西明确,2月1日起,新冠病毒检测项目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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