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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随手丢烟头 酿成火灾受严惩
发布时间:2021-01-05     作者:张敏涛 王斌   来源:宝鸡学习平台   分享到:

陕西省宝鸡市陇县男子卢某在野外干活时将未熄灭的烟头随手扔在荒草中,不料引发森林火灾。近日,陇县人民检察院对卢某依法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卢某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6个月。

案情回顾:

2019年3月28日,陇县河北镇村民卢某在核桃林地割蒿子时,将烟头扔在荒草中,引起明火,不一会,火势就蔓延开来,很快引燃了周围大面积的荒草。由于当时是刮风天气,火借风势向周边山上蔓延,继而引发了森林火灾。经该县国有千山林场调查,此次森林火灾过火面积15.96公顷。

检察官说法:

该案中,卢某是当地村民,对周边环境很熟悉,森林防火应铭记于心,而他在从事生产活动时,粗心大意,随意将烟头丢弃,最终引发森林火灾。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案发后,相关部门进行了仔细调查,卢某属于过失犯罪,应从轻处罚,经法院审理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6个月。

检察官提醒:

小小烟头,虽然没有火焰,但是中心温度高达800℃左右,与易燃物接触容易引发明火。有些人抽完烟后随意将烟头丢弃,是一种极不负责任的行为,如果引发火灾,致使公私财物受到损失,必然逃脱不了法律的严惩。有抽烟习惯的人,在日常生产生活中,应时刻注意和防范火灾发生,反之则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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